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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书公证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涉外经济公证
  • 更新时间:2021-06-01 16:18:25
  • 浏览量:1261人阅读
民事调解书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民事调解书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如需委托他人代办,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写明因何原因委托谁办理何种公证,本人签名,原件或传真件均可)。
4.民事调解书原件(有的公证书使用地除要求办理民事调解书公证外还要求办理民事调解书生效证明公证,请注意与使用地咨询。如需要,请到原审法院开具生效证明,另办生效证明公证)。
5.公证员要求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需要加做译文相符公证。

三、可受理的公证处

申请人可向调解书出具地、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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