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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委托公证咨询,委托公证需要的材料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资讯
  • 更新时间:2021-09-05 14:54:44
  • 浏览量:581人阅读

  当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交通手段的多样性和高速度发展,走亲访友,出国旅游已经成为家常便饭,但有时也会遇到一些力所不能及的事情。比如2020年的新冠疫情,如果那是恰巧在美国隔离,又没有回国的航班,国内又有急需办理的业务,怎么办?办理委托公证是明智的选择,可以解除后顾之忧,关于委托公证的所有事宜,北京疑难公证24小时提供法律委托公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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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书公证的含义

  委托书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其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声明书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在民事活动中的单方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委托公证应当提供的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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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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