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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法律公证处无果都说没办法,到底怎么办呢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资讯
  • 更新时间:2021-09-19 16:00:00
  • 浏览量:858人阅读

  生活中,我们总有受到不公正待遇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每当这个时候,法律文件、合同、协议书等问题就会显现出来。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开始寻求公证。那么就会有人问了,公证是什么呢?我们应该去哪里找公证处呢?公证是公证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流程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寻求法律公证处无果都说没办法,到底怎么办呢?接下来北京疑难公证就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

  公证是什么

  公证只是一个完备流程,对于合同与协议的公证是为了其更合法规范,通过司法流程认可,起相应起到防范纷争或止息纷争的作用。但是对协议或合同的公证做法不是法定的必须流程,当事人两方成就的协议与合同,只要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即是有效的合同或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两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两方或数方共有商量达到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书面手续。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两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纷争,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肯定的共有利益、愿望,经过商量而达到一致后,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北京疑难公证会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寻求法律公证处无果都说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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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代理

  公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但申请办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申办的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北京疑难公证为您介绍《公证程序规则》第1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法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其他组织申办公证,应当由其负责人代表。”第1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寻求法律公证处无果都说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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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求法律公证处无果都说没办法,到底怎么办呢

  1、申请,《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材料,《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②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③申请公证的文书;④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⑤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3、受理,《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二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第二十三条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指派承办公证员,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要求公证员回避,经查属于《公证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公证机构应当改派其他公证员承办。

  4、审查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对相关事项分别进行审查。

  5、出具公证书,《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6、不予办理及终止公证。

  对于公证书和认证办理流程都是相差不多的,大家需要发起申办,申请成功后需要提交材料。公证和认证材料主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文件。之后呢,申请人还要缴费,核验资质等,才能正常办理。相信大家现在应该对寻求法律公证处无果都说没办法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请关注北京疑难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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