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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提存公证有什么法律 办理提存公证需要条件

  • 作者:上门公证咨询
  • 类别:公证资讯
  • 更新时间:2021-09-19 23:16:05
  • 浏览量:597人阅读

  你们对公证处可能没有什么更深的了解,其实公证处办理的业务可是相当的广泛,我们的遗嘱可以拿到公证处去进行公证,甚至是离婚协议都可以拿到公证处去进行公证,而且公证处还可以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然后再由相关的人员在时机成熟的时候交付给债权人,公证处很厉害吧,那么办理提存公证有什么法律规定?一起跟着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去看看呗。

办理提存公证有什么法律

办理提存公证有什么法律

  办理提存公证有什么法律规定

  提存公证是公证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

  公证处是接受和转交提存物的部门;提存公证的原因是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

  提存公证的结果是一旦提存的物交到公证处,债权人或担保人即失去了对提存物的控制权,当给付条件成就时由公证处将提存标的物交付债权人;

  提存公证的法律效力

  一是债之消灭及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

  二是保证债务人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债务人无法按时给付的,债务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提存公证。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

  2、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

  3、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

  1、债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的;

  2、为保护债权人利益,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权人请求将担保物或其替代物提存的。

  办理提存公证有什么条件

  1、债务清偿期限届至,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债务人无法按时给付的,公证处可以根据债务人申请依法办理提存:

办理提存公证有什么法律

办理提存公证有什么法律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

  (2)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

  (3)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消灭)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处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办理提存公证:

  (1)债的双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的;

  (2)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权人请求将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提存的;

  当事人申办前款所列提存公证,必须列明提存物给付条件,公证处应按提存人所附条件给付提存标的物。

  提存物的种类

  (1)货币;

  (2)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

  (3)贵重物品;

  (4)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

  (5)其他适宜提存的标的物。

  办理提存公证有什么法律规定?在上面的文章内容里面,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已经详细的给我们解答过了,你们要是还想了解更多的公证法律规定,可以联系我们北京疑难公证的工作人员,关于公证的法律规定,我们都是非常熟悉的,肯定不会误导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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